关于办理2015届见习期教师提前转正手续的通知 |
各有关学校: 现将2015届见习期教师申请提前转正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须是2015年内参加工作的见习期教师(由学校人事干部审核),包括2015届应届毕业生中需转正的见习期教师和历届毕业生中需转正的见习期教师。 (二)申请条件 1.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2.热爱教育,热爱学生,师德优秀; 3.出色完成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各项任务,课堂教学表现优异,获得培训学校和聘任学校的好评; 4.全程参加培训学校培训,出勤率达100%(由培训学校提供出勤统计表);积极参加区级集中培训,出勤率达到95%以上(由区项目组提供)。 (三)申请手续 1.由本人或指导教师向本校领导申请或推荐,本校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申请条件,与见习教师所在培训学校相结合进行考核,择优推荐。入围5月18日区级选拔赛的优秀见习教师,请学校予以优先推荐。 2.本校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小组要在校内听课、听取师生意见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做好推荐和材料整理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3.由学校向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组提出书面推荐和申请,并递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4.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提前转正对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区教育局审核,由区教育局审定提前转正人选,公布提前转正名单。提前转正人选为19人。 (四)申请材料 1.《青浦区见习期教师提前转正申请表》(见附件)。 2.本人见习期教育教学工作小结(交流材料)打印5份。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入职以来有教育教学获奖等证明的,应附证明复印件。 (五)申请时间 6月6日之前,所在学校须将申请材料交至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组张丽花老师(修业楼A103室)(过期视为自愿放弃)。 (六)区级考核内容与时间安排 1. 6月8日13:00提前转正小结交流 2.6月10日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提前转正对象进行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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